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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