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列举网 > 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 > 哈尔滨罗马老年公寓
哈尔滨
[切换城市]

哈尔滨罗马老年公寓

更新时间:2017-07-18 11:41:50 浏览次数:220次
区域: 哈尔滨 > 香坊 > 红旗大街
1. 经本院批准同意后,凡无传染病和精神性疾病的老人,不论身体状况,能自理或不能自理均可入住本院。
2. 入院时需本人和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入户本或单位介绍信)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养老服务协议书)。
3. 为了给入院人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入院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入住人入院时在本院须进行体格检查(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B超等)。以防止传染病流入本院,妨碍他人健康。经检查后发现入住人携带有传染病,本院将无条件退回拒绝入住本院。
4. 办理入院手续时,按您自己所选择的床位交齐当月住院费并交500元押金(住院押金,本院不动用,出院时全部清退)。
5. 住院人只需携带被褥,换洗衣物、餐具暖水瓶用品,洗漱用具如:牙膏、牙刷、香皂、肥皂、脸盆及脚盆等即可。
6. 本院住房分为高、中、低及普通间和套房共五个档次,护理分为:特殊专业护理半自理护理、能自理护理和不能自理护理四种。能自理是指吃饭、洗衣服、洗澡等都能够独立完成;不能自理是指吃饭、喝水、洗澡、换洗衣服、定时翻身等全部由护理人员帮助完成。
7. 入院人家属或监护人确定一人与本院联系,以便及时交流住院者的生活和健康以及服务情况,并按时交纳住院时所需费用,经本院电话通知后,未能按时、按期交纳住院费用者,本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①加收欠费违约滞纳金10%。②将入住人员退回。③在当地法院诉讼索赔。
8. 凡入住在本院的老人因病情发生变化、加重、病危,经医生会诊制定必要的抢救措施未被病人或监护人采纳者,后果和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9. 入院者在院期间,如在医疗诊断等处理方面需要签订协议时,入住人如有行为能力的由入住人签字,没有行为能力的由家属或监护人签字。
10.入住人的特殊要求(如特殊饮食、美发、美容、通讯等)费用自付。
11. 入住人不得携带入住,损坏公物、财物要照价赔偿,监护人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12. 入住人在住院期间,非院方原因发生的自杀、自伤、摔伤、、等意外事故,院方概不承担责任。由入住人原因造成院方财产损失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13. 入住人必须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否则走失或发生意外事故均由监护人负责。
14. 入住人在住院期间如遇有突发性疾病发生,根据病情医生有权先采取相应的抢救等应急措施,并立即通知家属或单位,但平常用药及基本尊重家属或单位的意见。
15. 入住人不得自行带电器进住,如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根据电器耗电多少加收用电费。未经批准同意,入住人使用电器,出现问题和意外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监护人自
17. 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反之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
18. 老人出院时,结帐时需携带住院押金票。
哈尔滨其他生活服务相关信息
4月15日
注册时间:2017年07月18日
UID:41005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