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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31 16:09:47 浏览次数:87次
区域: 哈尔滨 > 道里 > 兆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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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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