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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内容骏伯提供企业公司在哈尔滨

更新时间:2014-08-12 11:43:14 浏览次数:287次
区域: 哈尔滨 > 道里 > 康安
骏伯人力资源公司为 哈尔滨新成立公司、办事处或代表处或其它没有在哈尔滨注册的单位、外资公司、合资公司提供专业的社保服务。专业的服务为您公司节省资源,节约成本,为您的企业带来效率。

代理程序:
1、经过平等友好协议,双方签定代理协议,确定贵公司购买人数、月份、基数;
2、我司根据贵司要求,做好付款通知与明细给贵公司确认,确认过没有问题后,贵司在规定日期前汇款或给现金到我司;
3、我司收到汇款或现金后,负责做好贵公司的社保增员。
4、我司可以提供的单据: 我公司根据每月社保、服务费的实际金额为贵公司提供广州市统一税控发票,贵公司凭我公司发票入帐,贵公司必须每月20日前将次月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以支票或转帐形式支付我公司。
                       
代理需要提供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参保人员:本市城镇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新版的请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农村和外地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新版的请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非23010开头的身份证号必须参加养老和失业才能办理医疗保险等
每日一则劳动法:个人所得税申报内容,第五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附表1),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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