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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津市投资权

更新时间:2014-05-26 12:53:44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哈尔滨 > 南岗 > 燎原
来源:中介
供求:出售
面积:202000 平米
价格:13600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地块位于团湖大道以南、团湖以北、孟姜女大道以西、周家铺路以东
湖南常德津市投资权(6月10号拍卖)
城市介绍:津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傍澧水、滨洞庭,历史上曾是湘鄂省际经济交流的要道,澧水流域大的物资集散地,有“江南明珠、九澧门户”之美誉。1949年建市,与澧县几分几合,1988年确定为省辖市,由常德市管理。现辖5镇、2乡、4个街道和一个工业集中区,总面积55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建成区面积10.64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其中城区人口14万。
项目介绍:
(一)两湖商住项目约330亩(后期可出让约303.59亩)投资收益权.
   (1)地块概括:地块位于团湖大道以南、团湖以北、孟姜女大道以西、周家铺路以东。总面积约330亩(后期可出让约303.59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暂定,可根据投资人意见做合理调整)
   (2)配置工程(框定投资额8500万元):总造价约0.85亿元的工程项目,依次为胥家湖路东延段工程、振兴路工程、胥家湖路西延段工程、团湖大道绿化工程、团湖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周家铺路南延段工程、标准厂房。工程价款后以审计结算为准。
(二)出让条件
   (1)起拍价1.36亿元(约44.8万元/亩);
   (2) 后期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超出投资权成交价的部分,为土地增值收益。投资人的投资收益补偿标准为增值部分的50%。
   (3)现金部分,由乙方在签订《土地开发合同》后一个月内付至50%,半年内支付至7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
   (4)使用权出让时间。
   后期使用权出让分为3次,早出让时间为2014年10月下旬。
   次出让100亩土地使用权,投资人需缴纳投资权成交价现金部分的70%。
   第二次出让100亩土地使用权,投资人需完成代建工程投资额50%。
   第三次出让103亩土地使用权,投资人需缴清投资权成交价款,并完成代建工程投资30%,并完成所有工程投资建设。
(三)项目优势(1)区位优势:地块紧邻津市主干道孟姜女大。沿路分布有津市一中(3公里)、津市市政府(4公里)、津市人民医院(5公里),加油站(200米)、新洲镇镇政府(3公里)等。政策支持。该项目是津市重点打造项目。政府为了做这个配套中心,让利较多。政府可以与投资人协商规划条件,充分尊重投资人意见,工程下浮、投资人的投资补偿标准等都可以跟政府协商。交通便利。项目地块紧邻主干道孟姜女大道,项目地到市中心10分钟,到高速路口5分钟,周边200米拟建千吨级码头。孟姜女大道、团湖大道、周家铺路已投入使用。项目地块三面临路、一面临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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