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四至界址为:东邻西庄村经济发展预留地A地块,西邻左溪河景观驳岸,南邻西庄村建成区及樟树林,北邻18米规划路,规划用地面积36997.5平方米(具体界址及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根据县政府相关意见,须经县政府批准为居住用地
2、经县政府批准为居住用地后的主要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30%,容积率<1.8,绿地率>35%。
3、建筑间距要求:多层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朝向为南北向的,其窄处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其他间距具体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建筑退让要求:东侧、西侧、南侧、北侧须自规划用地红线后退距离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并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建筑退让的有关规定。同时须满足建筑间距的有关要求。
5、建筑限高及建筑层高要求:建筑限高为22米。其中住宅标准层高不小于2.8米且不大于3.2米。
6、宗地内需按规划要求配建相应的垃圾收集点以及停车泊位等公建设施。鼓励在宗地红线范围内设置地下车库。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0.2%在地上设置物业管理用房。
需根据吉府办发(2009)38号文件要求设置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亭)。
遂川县文化公园南侧
区域:
哈尔滨 > 南岗 > 红旗
来源:个人
供求:出售
面积:36997 平米
价格:300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东邻西庄村经济发展预留地A地块,西邻左溪河景观驳岸,南邻西庄村建成区及樟树林,北邻18米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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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东邻西庄村经济发展预留地A地块,西邻左溪河景观驳岸,南邻西庄村建成区及樟树林,北邻18米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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